製程安全管理主要目的是預防火災、爆炸、外洩等重大製程事故之發生;或使其發生時之影響減至最小。因此,事業單位應審慎分析工作場所潛在危害,並依據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5條等相關規定,定期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採取必要預防及控制措施;製程修改時,亦同。
為使已具有製程安全評估之人員能持續接受相關知識之在職訓練,以使事業單位於完成製程安全評估後不僅能符合法規要求,更能依評估結果進行持續性預防改善,以達控制危害與降低風險之目的。因此,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製程安全評估人員每3年至少須接受6小時的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本(107)年製程安全評估在職教育訓練課程僅於高雄及新竹各開一場次,由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講師團隊分別與職業訓練機構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及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職業訓練中心合作,名額有限,敬請 事業單位踴躍派員參加。
一、日期及地點:
1. 高雄班(107年05月15日)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
2. 新竹班(107年05月22日) 台灣省工商安全衛生協會附設新竹職業訓練中心
二、參加對象:製程安全評估人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工作場所相關主管、保險業之損防控制人員、安衛技術服務機構人員等。
三、名額:60名,額滿為止。
四、費用:3,000元/人,同一公司3人以上打9折。
五、具製程安全評估人員證書將發給「製程安全評估人員」在職教育訓練證明,若無製程安全評估人員證書則發給結業證書。